为进一步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3月14日,石岐街道在万象汇广场举办202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
本次活动以“倡导诚实守信,共筑满意消费”为主题,以“政府搭台、企业承诺、全民监督”为核心,创新采用“互动+宣传”模式,吸引了近百名市民、商户代表及多家单位热情参与,共同推动消费维权工作迈向新高度。
活动现场总结回顾了街道202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成效。2024年,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启动首批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申报工作,石岐街道108家商户凭借卓越品质和创新活力脱颖而出。
石岐街道2024年名特优新入库名单
同时,石岐街道积极推动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积极响应广东省“新增1.5万家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的目标,活动现场对辖区30家商户代表授予了“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牌匾,进一步发挥商家诚信经营标杆的影响力,强化经营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识。
石岐个私总会15名“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先进工作者”
在政策宣讲环节
中国银行石岐支行代表为现场的商户及群众
详细解读了惠民惠企政策
围绕金融支持、消费信贷等热点问题
为商户和群众提供专业指导意见
从“党员驻点”到“全民监督”,石岐街道通过“机制创新+责任压实”双轮驱动,将消费维权从“节日仪式”转化为“长效治理”。接下来,石岐街道将继续通过创新举措,切实提升服务品质,增强消费者信心,推动“放心消费在石岐”行动迈向新台阶。
今年3月15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
“共筑满意消费”
对于消费日的由来?
消费者有哪些权益?
你知道多少呢?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
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你身边的315
消费者维权科普
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
消费者享有的九项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1993年10月31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在日常生活中
如果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
可以通过以下介绍的方式
维护自己的利益
全国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