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山网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中医保行罚字〔2023〕第000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违法事实: 2021年5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问题。共三大类27小项,涉及医保基金损失金额共计854693.01元
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第(四)、第(六)项。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同华心理医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MA4WJ9DW6H
法定代表人: 樊旭波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31081********0819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处按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的1倍罚款(大写)捌拾伍万肆仟陆佰玖拾叁元零角壹分(¥854693.01元)。
罚款金额(万元): 85.4693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2-05
公示截止期: 2026-12-05
处罚机关: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MB2C91058B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MB2C91058B
数据上传时间: 202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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