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东区罚字[2024]47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违法事实: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4年10月14日,通过在美团平台开设的“快马家边·24小时快送超市”网店,以2.25元的价格售出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百年張新發薄荷槟榔(生产日期2024年7月22日,保质期60天)”7包,获违法所得15.75元,至2024年10月23日被本机关(单位)查获,应予立案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快马家边百货超市(个人独资)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MADH358909
法定代表人: 徐少坚
法人证件类型:
法人证件号码: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
罚款金额(万元): 0.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2-06
公示截止期: 2028-02-06
处罚机关: 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3506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东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58501887B
数据上传时间: 202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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