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中岐执罚字〔2025〕45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案
|
违法事实:
|
2025年4月16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的执法人员到“惟美医疗美容医院·注射·整形·抗衰”美团店铺(认证主体为中山市惟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检查医疗广告。其美团店铺页面有“惟一的你 美丽依然 医美挑剔者之选”等广告内容。执法人员检查“国产品牌|10-20单位|国产除皱 单部位【只限首次新客】”商品,其页面“夏日狂欢购……多重钜惠 美丽不设限……1v1定制服务 价格透明 无隐形消费 三正规机构 动态扫码多重验证 甄选正品 现场验真”等广告内容和“(粤)(T)广[2023]第08-02-98号”的广告审查号。执法人员检查“微针美肤|伊肤泉小白瓶 补水 提亮肤色”商品,其页面“夏日狂欢购……多重钜惠 美丽不设限……1v1定制服务 价格透明 无隐形消费 三正规机构 动态扫码多重验证 甄选正品 现场验真”等广告内容和“(粤)(T)广[2023]第08-02-98号”的广告审查号。执法人员检查“[淡化黑眼圈]薇旖美|4mg+嗨体熊猫1ml无隐形消费”商品,有“(粤)(T)广[2023]第08-02-98号”的广告审查号。执法人员检查“进口除皱10单位”商品,其页面“星级服务严选机构……拒绝隐形消费技术资质齐全……甄选正品现场验真”广告内容
|
处罚依据:
|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中山市惟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2000MAC35TB83F |
|
|
|
|
|
|
法定代表人:
|
蓝司聪
|
法人证件类型:
|
|
法人证件号码:
|
|
自然人证件类型:
|
|
自然人证件号码: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
|
罚款金额(万元):
|
2.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6-20
|
公示截止期:
|
2028-06-20
|
处罚机关:
|
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2000007333131U
|
数据来源单位:
|
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2000007333131U
|
数据上传时间:
|
2025-0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