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南朗执罚字〔2025〕48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案
违法事实: 2025年8月9日,中山市翠亨新区马鞍岛雅深花园2期6栋发生一期一般物体打击事故,事故发生后,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事故调查组。经调查,中山翠亨新区马鞍岛雅深花园“8·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是一起因生产经营单位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广东众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当事人涉嫌存在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卷扬机牵引钢丝绳与电缆绑扎不牢,致使施工过程中贴现发生崩裂造成电缆下坠;王高林盆收电缆工作站位选择不当,位于电缆受理内角侧作业,意外发生时无法脱身),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违法行为,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及《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事故发生单位对一般事故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二)造成1人死亡,或者3人以上6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众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MA528D3Q9G
法定代表人: 樊海龙
法人证件类型:
法人证件号码: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伍拾万圆整(¥500000.00)
罚款金额(万元): 5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3-24
公示截止期: 2027-03-24
处罚机关: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575045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57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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