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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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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中城执罚字〔2025〕第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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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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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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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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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2025年11月6日对广东新势力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中山市嘉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宾公司”)签订《中山市未达标水体整治工程(前山河流域)项目污水厂防水防腐专业分包工程合同》,将中山市未达标水体整治工程(前山河流域)项目污水厂防水防腐专业分包工程分包给嘉宾公司。2023年5月18日,嘉宾公司与广东新势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势力公司”)签订 《工程施工合同》,将其所承揽的上述防水防腐工程中的防腐工程分包给新势力公司,约定工程合同价款为400万元,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根据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专业意见,中山市未达标水体整治工程(前山河流域)三乡镇和坦洲镇污水处理厂扩建防腐工程的承揽单位应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新势力公司在承揽涉案工程时不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构成施工单位未取得施工单位资质证书承揽工程。截至目前,嘉宾公司就涉案防腐工程向新势力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共3528040元。另查明,嘉宾公司与新势力公司于2026年7月5日就涉案防腐工程完成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为3528040元。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了有资质的造价公司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评估,确定新势力公司承揽涉案防腐工程的违法所得为人民币12563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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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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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第三款、《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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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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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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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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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势力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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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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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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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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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91442000MA7K21GR4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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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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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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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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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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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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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725********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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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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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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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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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罚款人民币捌万捌仟元整(¥88000);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贰万伍仟陆佰叁拾陆元贰角(¥1256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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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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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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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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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6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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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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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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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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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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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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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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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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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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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737550744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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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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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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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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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737550744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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