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民众环执罚字(202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
违法事实: 当事人实施了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靖达建材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MA553DJ116
法定代表人: 吴其明三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40620********2592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7.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3-02
公示截止期: 2024-03-02
处罚机关: 中山市民众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MB2D082270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民众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MB2D082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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