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东凤罚〔2026〕160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违法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被本机关现场查获超过保质期的“坛紫菜”(生产日期:20240910;保质期:12个月)1包(1包于2025年10月8日售出),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共计9元,获违法所得4.5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东凤镇嘉又虹生鲜超市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442000MAC1FLC565
法定代表人: 李少浪
法人证件类型:
法人证件号码: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一、没收违法所得4.5元; 二、罚款5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4.5E-4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1-16
公示截止期: 2029-01-16
处罚机关: 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707641514A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70764151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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