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登录
|
修改密码
|
退出登录
意见建议
智能问答
信用信息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站内文章
快捷查询
信用信息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站内文章
快捷查询
自动匹配结果
专栏直通车
信息公示
信用服务
联合奖惩
信用要闻
政策法规
专项治理
×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沙溪执罚字〔2025〕77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烟草
违法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擅自在案发场所中山市沙溪镇沙平下街11号第2卡零售烟草制品,全部涉案烟草制品的违法经营额为1059元,产生违法所得10.59元。.5元,产生违法所得 286.52 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沙溪镇兰辉百货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442000MA518KGA9H
法定代表人:
潘翠梅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360734********2128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211.8元;没收违法所得10.59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211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1059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0-21
公示截止期:
2026-01-21
处罚机关: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430R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溪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K30805411H
返回顶部
信用修复
二维码
微信公众账号
投诉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