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东区罚字[2022]146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违法事实: 当事人在中山市东区柏苑路19号二层之一的经营地址内的墙壁上,对外发布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内容含有“没有氧活不了,没有氢活不好”、“人体吸收氢的四种方式:饮用(排毒、润肠、活化细胞、促进消化)、呼吸(排毒、改善循环、预防个种经期及产后综合症)”等内容的虚假广告,于2022年3月9日被我东区街道办事处现场查获。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幸福驿站贸易商行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442000MA565U4U1M
法定代表人: 刘慧绘
法人证件类型:
法人证件号码: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罚款0.14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 0.1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5-17
公示截止期: 2025-05-17
处罚机关: 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3506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东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58501887B
数据上传时间: 202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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