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沙溪执罚字〔2025〕8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违法事实: 2022年5月20日,中山海关中心对中山市板芙镇里溪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里溪幼儿园食堂)的食品“猪肉”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该批“猪肉”的氯霉素项目实测值为1.9微克每公斤,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抽样基数共7kg,标称生产者为当事人,当事人无法提供该批猪肉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千载食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MA54PM436A
法定代表人: 罗正达
法人证件类型:
法人证件号码: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罚款5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5.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3-30
公示截止期: 2026-06-30
处罚机关: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430R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430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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