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登录
|
修改密码
|
退出登录
意见建议
智能问答
信用信息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站内文章
快捷查询
信用信息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站内文章
快捷查询
自动匹配结果
专栏直通车
信息公示
信用服务
联合奖惩
信用要闻
政策法规
专项治理
×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中山港住建罚字〔2025〕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2025年2月14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到中山市广骏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中山市广骏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培训记录弄虚作假。执法人员经调查取证,发现当事人在车牌号为粤T2495学的教练车后备箱内放置5台车载计时器,其中2台正在为学员产生C1科目二学时,学员的抓拍图片和视频为提前拍摄和录制,培训学时记录与实际不符。
处罚依据: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三)项以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办法及裁量标准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广骏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5591871954
法定代表人:
陈楚翘
法人证件类型:
法人证件号码: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罚款金额(万元):
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5-07
公示截止期:
2028-05-07
处罚机关:
中山市人民政府中山港街道办事处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MB2E292569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人民政府中山港街道办事处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MB2E292569
数据上传时间:
2025-05-07
返回顶部
信用修复
二维码
微信公众账号
投诉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