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中市监处罚〔2026〕629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和《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七项。
违法事实: 当事人为中山市西区街道彩虹大道45号一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设备代码:311*************0075,单位内编号:K-55127)的安装及维保单位,2025年4月安装完毕并于2025年5月交付使用,承诺至2026年4月免费维保一年。当事人未建立、保存维护保养档案,使用一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逾期未复审的人员从事维保作业,2026年3月16日进行维保时现场只有一名维保作业人员,此后逾十五日未再次维保,于2026年4月9日被本局现场查获。另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5月22日因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时未履行相关安全管理义务受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和《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皇朝富士电梯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06050553337426
法定代表人: 欧深玲
法人证件类型:
法人证件号码: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罚款38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3.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9-10
公示截止期: 2026-12-10
处罚机关: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MB2C9091X4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MB2C9091X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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