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榄综罚字〔2025〕A6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违法事实: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3年9月购入位于中山市小榄镇联安二街8号之三的工业用地及地上工业厂房。该厂房已办理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确认书。该厂房为一幢5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2093.14㎡,工程结算价为11316506.69元,已于2024年11月竣工并投入使用,但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处罚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利合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MAC80RA89B
法定代表人: 孙安意
法人证件类型:
法人证件号码: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拾捌万贰仟玖佰壹拾贰圆陆角陆分(¥282912.66)。
罚款金额(万元): 28.29126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9-16
公示截止期: 2028-09-16
处罚机关: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575638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小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59895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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