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山网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横栏罚字[2025]第1-0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第十九条第一款“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
违法事实: 2024年10月31日,本机关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鸿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MADNPW5K0G
法定代表人: 亢雷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20621********8614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罚款20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 2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5-27
公示截止期: 2028-05-27
处罚机关: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262P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262P
数据上传时间: 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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