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中山自然资罚字〔2022〕1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三条
违法事实: 当事人中山市古镇镇海洲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未经依法批准,于2005年1月始,占用位于中山市古镇镇海洲村螺沙工业区地段处的土地实施建设,至2005年3月建成硬底化水泥路面及锌铁棚,作道路及工业用途。经实地测量,占用土地面积170.2平方米(折合0.2553亩),该用地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建设用地170.2平方米(独立工矿用地170.2平方米)。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广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第一条
处罚类别: 罚款;其他-责令退还土地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古镇镇海洲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N244200079775874XW
法定代表人: 甘伟强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42000********5710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1、限期十五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170.2平方米土地。2、对非法占用170.2平方米建设用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共计罚款1702元。
罚款金额(万元): 0.17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7-04
公示截止期: 2023-07-04
处罚机关: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MB2C940480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MB2C940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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