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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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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中西区(执)罚字〔2026〕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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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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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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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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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当事人于2026年6月起未经医疗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擅自在百度百事通平台发布了“广东省老牌皮肤专科门诊…构建皮肤病规范化诊疗体系…汇聚名院专家医疗资源…荣获专利技术分型分治…中西医结合诊疗皮肤病…引进高精设备专业操作”的医疗广告,广告费用100元。其行为于2026年7月22日被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区分局查获,并于当天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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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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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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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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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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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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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肤斗士皮肤病门诊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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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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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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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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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91442000MA56A07R1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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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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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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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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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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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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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425********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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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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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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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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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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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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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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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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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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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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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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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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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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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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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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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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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0073332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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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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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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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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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0073332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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