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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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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中五桂山处罚(2026)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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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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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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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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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5日,中山市五桂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进入中山市德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检测公司共有3条机动车检验检测线(柴汽混合线2条、摩托车线1条)。汽车检验主要作业流程:车辆登记-车辆外观检测-OBD检验-线外检验检测(含地沟检验)线上检测-报告审核(不合格的调整/整改/修理)-签章-车辆出站。现场开箱检查分析仪,未发现异常。执法人员现场抽查当事人检测报告档案记录 4420*************2194417、4420*************21359424420*************3401276、4420*************2196978,报告显示:(1)该检测机构于2024年12月27日、2026年1月5日对车牌号为桂LCZ651的机动车采用自由加速法进行排放检验,并取得合格检验报告,经核对442000********251434543509检测报告,该受检车辆2023年12月25日在三乡汽车检验有限公司采用的是加载减速法完成检验。(2)该检测机构对桂LCZ651车辆开展自由加速法排放检验时,2026年1月5日录入的发动机额定转速为2500rpm,该车辆在2024年12月27日录入的发动机额定转速为2800rpm,2023年12月25日录入的额定转速为3500rpm。对粤TAB249车辆开展自由加速法排放检验时,录入的发动机额定转速为2500rpm,该车辆在2025年2月7日检验记录中录入的发动机额定转速为3000rpm。中山市德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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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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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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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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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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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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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德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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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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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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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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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91442000MA54U4C51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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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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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松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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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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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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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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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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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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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罚款人民币壹拾陆万伍仟元整(¥165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零捌拾元整(¥1080),合计罚没人民币壹拾陆万陆仟零捌拾元整(¥16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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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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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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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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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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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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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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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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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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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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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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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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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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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007333270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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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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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五桂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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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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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5958428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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