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山网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港口执罚字〔2022〕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于2022年01月11日,执法人员在中山市中江高速港口入口进行日常检查,发现当事人南阳宛运客运有限公司新野分公司使用豫RE0929大型普通客车招揽包车合同外乘客,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检查及取证,该车持有省际包车纸质牌,持有包车合同,检查发现该车司机张洪松搭载34名乘客,34情况乘客在分别从中山市西区汽车客运站内和站外上车,车上有一名乘客是在中山市西区汽车客运站内运输公司服务点购票,需支付300元车费,该乘客不是包车合同的乘客,其违法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七)项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南阳宛运客运有限公司新野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11329MA9F588H63
法定代表人: 齐晓岩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11302********0511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1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1-21
公示截止期: 2023-01-21
处罚机关: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57467Y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港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山市港口镇生态环境保护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MB2C88203W
数据上传时间: 2022-01-21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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