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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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中东区罚字[2023]4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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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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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分装销售的进口食用农产品,应当在包装上保留原进口食用农产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装企业、分装时间、地点、保质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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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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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当事人经核准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期间,通过在小红书平台开设的“Heil Ginseng旗舰店”上,对外售出标注虚假保质期的食用农产品“花旗参(珍珠粒)”4盒,获违法所得1132元,涉案产品货值为1132元,于2023年6月27日被本机关(单位)现场查获,应予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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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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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未按要求进行包装或者附加标签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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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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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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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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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动力生物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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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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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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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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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2000594088432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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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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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瑞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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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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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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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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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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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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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对经营未按要求附加标签的食品农产品的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壹佰叁拾贰圆整(¥:1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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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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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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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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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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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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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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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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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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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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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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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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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007333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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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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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东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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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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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05850188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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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上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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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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