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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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中坦洲执罚罚字〔2024〕5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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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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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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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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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你(单位)于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期间,在其大众点评平台店铺“宝狮莱轮滑”商家相册中利用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于2024年5月7日被我单位执法人员查获。涉案广告内容是你(单位)法人于2023年6月花费半天制作发布,其2023年6月工资收入为3500元,月休2天,每日工资为125元(半日62.5元),广告费为6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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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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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六)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发布教育、培训广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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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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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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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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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益国际轮滑运动(中山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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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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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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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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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2000MABT8D4G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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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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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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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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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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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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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981********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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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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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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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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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人民币壹佰贰拾伍圆整(¥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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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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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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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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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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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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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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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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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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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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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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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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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007333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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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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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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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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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007333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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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上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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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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