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黄圃罚字〔2026〕44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中山市黄圃镇乐高电动车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黄圃镇乐高电动车行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442000MABLKGAE73
法定代表人: 甘胜旺
法人证件类型:
法人证件号码: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人民币陆仟伍佰捌拾捌元捌角(¥6588.8);2、没收非法财物,1、“欧倍”商标、产品型号:TDT8103Z、整车编码337822603572912;2、“欧倍”商标、产品型号:TDT8103Z、整车编码:337822603572717;3、“金箭”商标、产品型号:TDT8010Z、整车编码:395822600090837;4、“赛鸽”商标、产品型号:TDT2605Z、整车编码:220922607921099;5、“爱京”商标、产品型号:TDT998Z、整车编码:406122605000685;6、“金箭”商标、产品型号:TDT6025Z、整车编码:30532265997122。
罚款金额(万元): 0.6588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11-04
公示截止期: 2027-11-04
处罚机关: 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393K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黄圃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5856514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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