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榄综罚字〔2025〕116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违法事实: 2025年11月25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执法检查,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当事人的燃生物质锅炉废气进行采样检测。经检测,当事人排放的废气颗粒物超标1.065倍。2025年12月18日,本机关对当事人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粤中榄环责字〔2025〕63号),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025年12月29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复查,当事人已停止违法行为。 另查,本机关曾于2025年2月12日对当事人超过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祥雄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55168607XT
法定代表人: 杨锋
法人证件类型:
法人证件号码: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
罚款金额(万元): 24.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3-13
公示截止期: 2027-03-13
处罚机关: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575638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小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59895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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