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山网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西区(执)罚字〔2025〕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
违法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自2024年6月起,为了使商品易于销售,在其经营的淘宝网店“愫氧生活”销售的“「买1送1日期临近清仓」保湿霜舒润滋润四季霜 滋润易吸收舒缓”商品页面中,对该商品发布了具有“功效 修护,收缩毛孔,保湿,舒缓”、“核心功效 保湿,滋养,水嫩,弹润”的虚假广告内容,广告费用150元,于2024年12月23日被本单位查获。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愫氧生活化妆品(中山市)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MA4WEELH0G
法定代表人: 杨雯心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362422********0022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600)
罚款金额(万元): 0.0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2-25
公示截止期: 2028-02-25
处罚机关: 中山市西区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211F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西区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211F
数据上传时间: 2025-02-25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