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山网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岐执不罚字〔2025〕3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存在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行为
违法事实: 中山市颖鑫便利店于2024年12月06日,在: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岐头龙井南路7号之5底层梯间及2-4层(底层1、2卡)存在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序号2
处罚类别: 其他-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颖鑫便利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442000MAC2PTLW1N
法定代表人: 叶金泉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41230********631X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不予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5-06
公示截止期: 2028-05-06
处罚机关: 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131U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131U
数据上传时间: 2025-05-06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