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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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中坦洲执罚罚字〔2022〕2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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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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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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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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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群众举报,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于2022年4月19日对当事人位于中山市坦洲镇大兴路117号碧涛花园7幢88卡商铺的住所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发现当事人的食品销售区域有五盒“红宝石野生椴木牛樟芝子实体滴丸”(规格:2.5克x5瓶/盒;商品条码:4712318277031;产地:中国台湾;出品商:永鑫盛企业有限公司)并发现在其侧边放置有上述“红宝石野生椴木牛樟芝子实体滴丸”的产品说明书及包装手提袋,当事人未能出示上述“红宝石野生椴木牛樟芝子实体滴丸”的进货单据、供货单位资质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未履行索证索票义务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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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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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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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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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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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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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优品(中山)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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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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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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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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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2000MA54UFB63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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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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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小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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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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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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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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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424********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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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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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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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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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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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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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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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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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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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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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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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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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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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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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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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007333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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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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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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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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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007333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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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上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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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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