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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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中岐执罚字〔2024〕28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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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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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已登记的专业防卫开展临床检验工作及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注定期开展与灭菌效果监测工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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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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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爱汇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2024年9月25日,在中山市石岐区中山二路4号星汇湾3幢3层01卡、4层01卡超出已登记的专业范围开展临床检验工作、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行为。当事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和《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的规定。予以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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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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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或者备案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和《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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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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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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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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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爱汇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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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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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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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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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2000MA5292UX3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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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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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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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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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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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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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126********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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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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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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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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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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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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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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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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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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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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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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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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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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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8-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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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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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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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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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007333131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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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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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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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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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007333131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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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上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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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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