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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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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中岐执罚字〔2026〕3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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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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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发布招商加盟宣传广告、违规使用“国家级”等广告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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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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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邦晟商业管理(中山)有限公司在微信公众号“文祥三文鱼”发布的宣传内容含有加盟招商等广告内容,且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同时,在广告中使用“国家级”等广告中不得使用的用语。当事人违规发布招商加盟宣传广告、违规使用“国家级”等广告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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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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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第五十八条第(七)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七)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发布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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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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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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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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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晟商业管理(中山)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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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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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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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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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91442000MADP7A383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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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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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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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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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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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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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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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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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人民币贰仟圆整(¥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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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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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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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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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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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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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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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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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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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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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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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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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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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007333131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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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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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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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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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007333131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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