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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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中古镇执罚字〔2025〕0802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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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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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条、《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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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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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当事人于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26日期间在其于1688平台设立的“中山市三象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网店销售未经过国家强制性认证、冒用认证标志及标识不符合规定的灯具16个,成本价为154元/个。经营总货值金额4050.87元,违法所得1586.87元,另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12月27日对违法所得95元进行退赔。上述违法行为于2025年2月11日被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古镇分局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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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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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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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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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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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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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象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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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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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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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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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2000MABYKRHRX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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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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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新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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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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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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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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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000********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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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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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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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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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收违法所得1491.87元;
2、罚款2025.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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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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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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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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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9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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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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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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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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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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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8-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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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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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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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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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70764150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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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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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古镇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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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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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05855366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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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上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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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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