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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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中民众食药处字【2024】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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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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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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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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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8日,抽检单位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对位于中山市民众镇文化路38-7之1卡的中山市民众镇永泉饮食店进行检查,并对该单位制售的“甜馒头”进行监督抽检,经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检验,于2024年9月23日出具“甜馒头”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SPJD20240071713),检验结果为:检测项目“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果结论为不合格。 2024年9月29日,执法人员到该单位检查,并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食品“甜馒头”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SPJD20240071713),当事人对检测结果无异议,放弃申请复检。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抽检批次的“甜馒头”在售,并未发现有含“糖精钠”、“甜蜜素”的食品添加剂。 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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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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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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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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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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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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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民众镇永泉饮食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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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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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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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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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2442000MA4X6A4Q2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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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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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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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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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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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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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823********9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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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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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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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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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捌元整(¥8),合计罚没人民币贰万零捌元整(¥2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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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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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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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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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E-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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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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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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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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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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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8-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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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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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民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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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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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007333166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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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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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民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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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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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007333166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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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上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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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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