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榄综罚字〔2025〕9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违法事实: 2024年4月24日1时许,中山市公安局小榄分局对当事人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有2名未成年人杨某(17周岁)、闭某(17周岁)在当事人场所内消费。经查,当事人未依法履行营业场所管理职责,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违法所得98元。
处罚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三)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汇星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090109199Q
法定代表人: 王清正
法人证件类型:
法人证件号码: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1、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玖拾捌元整(¥98)。
罚款金额(万元): 1.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98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7-24
公示截止期: 2028-07-24
处罚机关: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575638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小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5989561022
数据上传时间: 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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