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坦洲执罚罚字〔2025〕789 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违法事实: 接《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 移交涉路违法线索的复函》(中交函〔2025〕1790 号)及相关 资料显示,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中山市公路事务中 心工作人员巡查发现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未经交通部 门许可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12 月 6 日、12 月 30 日擅自 在省道 S530 线坦洲段违法占用挖掘公路。2025 年 10 月 16 日, 执法人员与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员到涉案路段进 行调查勘验,发现当事人为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 程(前山河流域)项目建设单位,未经审批,由施工单位中国 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26 日在省道 S530 线坦洲 段 K79+740 处公路左侧占用挖掘机动车道横向顶管,顶管长 55.2 米、深 4.6 米、管径 0.4 米,开挖沥青路面尺寸为长 5 米* 宽 3 米*深 2 米面积 15 平方米;2024 年 12 月 6 日在 K79+270 和 K79+580 处公路右侧开挖工作井(K79+270 开挖机动车道尺寸 为 4.1 米*宽 4 米*深 4.8 米面积 16.4 平方米,K79+580 开挖机动 车道尺寸为长 4 米*宽 4 米*深 2.4 米面积 16 平方米);2024 年 12 月 30 日在 K78+640 和 K78+655 处公路左侧机动车道开挖工 作井 2 个(尺寸为长 3 米*宽 3 米*深 3.8 米面积共 18 平方米)、 K78+655 和 K78+670 处右侧机动道开挖工作井 2 个(尺寸为长 3 米*宽 3 米*深 4.1 米面积 18 平方米)、K78+680 处公路两侧辅 道开挖工作井 2 个(尺寸为长 3 米*宽 3 米*深 3.9 米面积 18 平 方米)。当事人未经审批开挖公路面积合计 101.4 平方米。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 定,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中山市水务技术中心)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12442000MB2D076621
法定代表人: 孙洋广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40106********4011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
罚款金额(万元): 3.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1-16
公示截止期: 2029-01-16
处罚机关: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1749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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