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中山自然资罚字〔2023〕16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违法事实: 当事人未经依法批准,于2003年9月始,占用位于中山市古镇镇冈东村土名“东角浪”地段处的土地实施建设,至2004年10月建成水泥硬底化地面,作道路用途。经实地测量,占用土地面积2546.2平方米(折合3.8193亩),该用地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分别为耕地1695.9平方米(桑、蔗、蕉基鱼塘1695.9平方米)、非耕地及非可调整农用地850.3平方米(苗圃850.3平方米)。根据《中山市古镇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该宗用地不符合规划面积2546.2平方米。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广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第一条
处罚类别: 罚款;其他-退还土地、限期拆除非法占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古镇建设开发总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2820081816
法定代表人: 张景华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42000********5715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2546.2平方米土地。2、限期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2546.2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3、对非法占用850.3平方米非耕地及非可调整农用地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共计罚款17006元。对非法占用1695.9平方米耕地处以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共计罚款50877元。以上两项合计罚款67883元。
罚款金额(万元): 6.788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4-18
公示截止期: 2024-04-18
处罚机关: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MB2C940480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MB2C940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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