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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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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中坦洲执罚罚字〔2026〕28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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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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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
条“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
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
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
条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
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
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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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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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广东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举报单》(编
号:214*************2313867558),市民举报在当事人商
行的微信视频号店铺“大龙家滋补汤料”购买的“九制熟地”
标签不符合规定。2026 年 5 月 6 日,本单位执法人员到当事人位于中山市坦洲镇芳草街三巷 2 号 2 卡的经营场所进行现
场检查,经调查,当事人在微信视频号店铺“大龙家滋补
汤料”销售的“九制熟地”产品引流标题为“【九制熟地】正
宗河南熟地黄 睡不好早白头生理期不准的喝养生滋补食材煲汤
煮水”,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销售“九制熟地”250g,销售价
16.80 元(订单:3735738790059337728),该订单产品标签贴有
“制熟地黄 【食用建议】可用于煲汤、泡酒,常配当归、白芍,
补血滋阴,益精填髓,滋腻需搭配健脾药材【贮存方法】常温
密封或冷藏保存【销售店铺】大龙家滋补汤料【联系方
式】1**********(微信同号) 本产品为初级农副产品。此包装只
为方便运输,不作产品包装使用,此包装免费赠送”内容。当事人销售散装食品外包装未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且
在食品标签标注疾病治疗功能。当事人案发后积极配合调
查,及时改正,将涉案产品下架,已退货退款,未造成严重危
害后果。
接《广东市场监管
投 诉 举 报 平 台 举 报 单 》 ( 编
号:214*************2313867558),市民举报在当事人商
行的微信视频号店铺“大龙家滋补汤料”购买的“九制熟地”
标签不符合规定。2026 年 5 月 6 日,本单位执法人员到当事人位于中山市坦洲镇芳草街三巷 2 号 2 卡的经营场所进行现
场检查,经调查,当事人在微信视频号店铺“大龙家滋补
汤料”销售的“九制熟地”产品引流标题为“【九制熟地】正
宗河南熟地黄 睡不好早白头生理期不准的喝养生滋补食材煲汤
煮水”,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销售“九制熟地”250g,销售价
16.80 元(订单:3735738790059337728),该订单产品标签贴有
“制熟地黄 【食用建议】可用于煲汤、泡酒,常配当归、白芍,
补血滋阴,益精填髓,滋腻需搭配健脾药材【贮存方法】常温
密封或冷藏保存【销售店铺】大龙家滋补汤料【联系方
式】1**********(微信同号) 本产品为初级农副产品。此包装只
为方便运输,不作产品包装使用,此包装免费赠送”内容。你
(单位)销售散装食品外包装未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且
在食品标签标注疾病治疗功能。当事人案发后积极配合调
查,及时改正,将涉案产品下架,已退货退款,未造成严重危
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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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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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
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
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
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 生产经营
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
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
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
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七)食
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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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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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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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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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坦洲镇德参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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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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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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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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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92442000MA52PNAE5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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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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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木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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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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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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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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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883********303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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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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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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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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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警告
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3.没收非法财物,“九制熟地”1 箱(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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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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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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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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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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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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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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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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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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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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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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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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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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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007333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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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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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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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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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007333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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