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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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中岐执不罚字〔2024〕28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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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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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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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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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石岐区爱心美容美发用品店于2024年09月23日,位于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逢源初地26号在场所内存在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其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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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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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的规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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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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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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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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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石岐区爱心美容美发用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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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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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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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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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2442000MA4YU4DTX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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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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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雄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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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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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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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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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524********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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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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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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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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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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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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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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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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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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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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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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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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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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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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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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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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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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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007333131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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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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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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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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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007333131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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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上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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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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