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沙溪执罚字〔2025〕8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违法事实: 经查明,2025年10月22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货架上摆放“景甜饮用纯净水”在售,涉案的“景甜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为2024年10月10日,保质期12个月,已超保质期。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景甜饮用纯净水”3瓶予以扣押。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当事人是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五)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的规定,以及参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三)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三)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
处罚类别: 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鹏伍泰购物店(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442000MADP78PP7K
法定代表人: 冯汪露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362201********0830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没收超保质期的“景甜饮用纯净水”3瓶
罚款金额(万元): 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25
公示截止期: 2026-03-25
处罚机关: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430R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溪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K30805411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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