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三角执罚字〔2026〕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公司应当按照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下列事项:(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股权、股份变更信息;(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注销等信息;(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信息。”
违法事实: 当事人截至2025年12月15日仍未按照规定公示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已超出规定的公示期限。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公司未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公示有关信息或者不如实公示有关信息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琪拉汽车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MABYWXXA42
法定代表人: 朱通明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50924********5338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罚款金额(万元): 1.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3-13
公示截止期: 2026-06-13
处罚机关: 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254w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254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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