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岐执罚字〔2026〕432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违法事实: 中山市群英电动车有限公司在中山市石岐街道莲塘路保宁里1号2卡存在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群英电动车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MAKHJBDH4Y
法定代表人: 陈伟雄
法人证件类型:
法人证件号码: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1.罚款人民币贰仟壹佰捌拾元整(¥2180.00);   2.没收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台铃”牌电动自行车2台。
罚款金额(万元): 0.21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10-22
公示截止期: 2027-01-22
处罚机关: 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131U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131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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