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沙溪执罚字〔2025〕56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不合格毛巾
违法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的 “毛巾(规格型号:34×75cm±2cm/9980)”经抽样检验,样本的所检pH值项目不符合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类)、纤维含量项目不符合GB/T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标准,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该不合格毛巾的吊牌上标有“合格证”的字样,向消费者作出该产品属合格产品的意思表示,实际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的 “毛巾(规格型号:73×34cm±2cm/1892)”经抽样检验,样本的所检纤维含量项目不符合GB/T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标准,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该不合格毛巾的吊牌上标有“合格证”的字样,向消费者作出该产品属合格产品的意思表示,实际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不合格的“毛巾(规格型号:34×75cm±2cm/9980)”进货单价为3.5元,进货数量100条,进货货值350元。当事人销售不合格“毛巾(规格型号:34×75cm±2cm/9980)”100条,已全部售出,销售单价4元,销售货值为400元,违法所得50元。不合格的“毛巾(规格型号:73×34cm±2cm/1892)”进货单价为4.5元,进货数量100条,进货货值450元。当事人销售涉案“毛巾(规格型号:73×34cm±2cm/1892)”100条,已全部售出,销售单价5元,销售货值为500元,违法所得50元。涉案不合格的产品共计货值为900元,违法所得100元。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沙溪镇迅隆百货商行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00000000000000000X 442000601319525
法定代表人: 蔡海坚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40524********4894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罚款9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9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1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3-25
公示截止期: 2025-06-25
处罚机关: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430R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沙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553474662
数据上传时间: 2025-03-26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