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沙溪执罚字〔2026〕1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查验入场食用农产品的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列明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退市条款。未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的销售者和无法提供进货凭证的食用农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对无法提供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结果合格的,方可允许进入市场销售。”
违法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作为集中交易市场开办方,未依法履行查验入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义务,在销售者无法提供入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的合格证明的情况下,亦未对无法提供合格凭证的食用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或抽样检验。2026年1月27日,该违法行为被执法人员查获,本机关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2026年3月6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复查,发现进场销售的一户鱼贩当日经营的225.6斤鲫鱼,当事人未查验其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凭证,亦未对该批次鲫鱼实施快速检测或抽样检验,即允许其入场销售。
处罚依据: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三) 未按要求查验入场销售者和入场食用农产品的相关凭证信息,允许无法提供进货凭证的食用农产品入场销售,或者对无法提供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食用农产品未经抽样检验合格即允许入场销售的。”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宏洋计量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677074554N
法定代表人: 区浩林
法人证件类型:
法人证件号码: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5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6-04
公示截止期: 2026-09-04
处罚机关: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430R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430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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