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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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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中坦洲执罚罚字〔2024〕98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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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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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条 “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 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 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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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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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称其在你(单位)经营
的拼多多平台上的“兆印官方旗舰店”网店上购买的“激光碳
粉盒”上标注了“ISO9001”、“ISO14001”认证标注,但该
公司没有通过相关认证。2024 年 8 月 27 日,执法人员到你
(单位)位于中山市坦洲镇永二工业区葆兴 1 栋 3 楼的经营场
所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你(单位)仓库存放产品区发现
有 5 盒 “ 激 光 碳 粉 盒 ” 产 品 , 产 品 盒 上 印 有
“ISO9001”、“ISO14001”认证等信息,你(单位)无法提
供相关认证证明材料。你(单位)交代,上述涉案产品是于
2024 年 4 月从珠海市拓佳科技有限公司进货的,进货数量 15
支,进货单价 16.5 元/支,进货总金额 247.5 元,可以提供
《珠海市拓佳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单》证明。涉案产品是在
2024 年 4 月上架销售的,印有“ISO9001”、“ISO14001”
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 1 粤信签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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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标志的外包装盒是你(单位)于 2024 年 4 月印制并使用
的。你(单位)使用印有“ISO9001”、“ISO14001”认证标
志的激光碳粉盒外包装售出硒鼓 10 支,经营收入共 258.9 元,
利润为 93.9 元。剩余被执法人员扣押的涉案激光碳粉盒产品货
值是 135 元,总货值合计 393.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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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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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伪造产
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
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
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
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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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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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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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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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毅希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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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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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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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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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91440400094509309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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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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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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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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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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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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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204********361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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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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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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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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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人民币壹佰玖拾陆元陆角伍分(¥196.65)、没收违法所得
人民币玖拾叁元玖角(¥93.9),合计罚没人民币贰佰玖拾元伍
角伍分(¥290.55)、没收非法财物,没收激光碳粉盒(规格型
号:CE310A/350A)5 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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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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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9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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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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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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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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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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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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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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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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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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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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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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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007333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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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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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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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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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007333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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