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西区(执)罚字〔2024〕3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的规定。
违法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8月21日购进“先科”电饭锅(型号规格:FW8500-4A)90个,货值2520元;于2024年10月8日购进OPPIAN家用吸油烟机(型号:CXW-238-1)98台和OPAICN家用吸油烟机(型号:CXW-238)23台,货值分别是5880元和1380元;于2024年11月10日购进中茂电磁炉(产品型号:BT35、产品货号:ZM3511)356台、中茂电磁炉(产品型号:BT35、产品货号:ZM3535)348台,货值分别19224元和19140元,上述电器陈放在经营场所对外销售,货值合共48144元。当事人自2020年10月起在其经营场所放置Paroman?热水器(型号:JSD13-6.5L)71台,KRROWN热水器(型号:JSD13-6.5L)211台,Pantaoshu?热水器(型号:JSD13-6.5L)17台,INYC樱雲热水器(型号:JSD13-6.5L)117台,不作对外销售。 另查明,上述电器经广东省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检验(报告编码为:J24-WT00509、J24-WT00510、J24-WT00511、J24-WT00512、D24-WT00591、D24-WT00590、D24-WT00592、D24-WT00594、D24-WT00593),结果均判定为严重不合格。当事人无销售违法所得,其销售不合格电器的行为于2024年11月19日被查获。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西区中茂电器经营部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442000L019154914
法定代表人: 易炜章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40902********2413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1.罚款人民币柒万贰仟贰佰元整(¥72200);   2.没收经检验不合格的“先科”电饭锅(型号规格:FW8500-4A)90个、中茂电磁炉(产品型号:BT35、产品货号:ZM3511)356台、中茂电磁炉(产品型号:BT35、产品货号:ZM3535)348台、OPPIAN家用吸油烟机(型号:CXW-238-1)98台、OPAICN家用吸油烟机(型号:CXW-238)23台、Paroman?热水器(型号:JSD13-6.5L)71台、KRROWN热水器(型号:JSD13-6.5L)211台、Pantaoshu?热水器(型号:JSD13-6.5L)17台,INYC樱雲热水器(型号:JSD13-6.5L)117台。
罚款金额(万元): 7.2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2-08
公示截止期: 2028-02-08
处罚机关: 中山市西区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211F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西区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211F
数据上传时间: 2025-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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