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登录
|
注册
修改密码
|
退出登录
意见建议
信用信息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站内文章
快捷查询
信用信息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站内文章
快捷查询
自动匹配结果
专栏直通车
信息公示
信用服务
联合奖惩
信用要闻
政策法规
专项治理
×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2021〕55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违法事实:
当事人未经依法批准,于2020年8月始,占用位于中山市沙溪镇中兴村隆圩小组新村大街1号之一地段处的土地实施建设简易棚,作仓库用途,经实地测量,占用土地面积1452.7平方米(折合2.1790亩)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广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第一条
处罚类别:
罚款;其他-退还土地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沙溪镇中兴村隆圩股份合作经济社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N1442000776213476G
法定代表人:
郑纪强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42000********6651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1.对非法占用1452.7平方米建设用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共计罚款14527元; 2.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452.7平方米土地。
罚款金额(万元):
1.4527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1-21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01-21
处罚机关: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MB2C940480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MB2C940480
数据上传时间:
2022-01-21
备注:
返回顶部
通知公告
网站评价
网站评价
网站美观
响应速度
数据准确
数据完整
提交
取消
二维码
微信公众账号
分享
分享到:
微信
新浪微博
百度贴吧
投诉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