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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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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自然资罚字〔2026〕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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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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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构成非法占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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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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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实,你未经依法批准,于2024年3月占用中山市南朗街道翠亨村地段处的土地实施建设,已建成硬底化地面设施,作施工便道用途。经实地测量,占用土地面积347.71平方米(折合0.5216亩),核定该用地违法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及违法行为发生时生效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用地2023年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建设用地9.70平方米、未利用地338.01平方米。根据《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该宗用地347.71平方米全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依据以上事实,认定当事人中山市中顺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非法占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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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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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广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基准(土地类)》序号 5(基本编码44021200400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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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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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其他-没收;其他-退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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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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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中顺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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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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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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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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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91442000MA4W0RGN7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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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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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胜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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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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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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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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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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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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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347.71平方米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符合规划的347.71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3、对非法占用的9.70平方米建设用地处以每平方米100元罚款,计罚款970元;对非法占用的338.01平方米未利用地处以每平方米100元罚款,计罚款33801元,以上两项共计罚款347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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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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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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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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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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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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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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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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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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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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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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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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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MB2C940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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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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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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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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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000MB2C940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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