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中坦洲执罚罚字〔2024〕105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
违法事实:
|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4年8月26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23年年度报告,超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报送期限,被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当事人于2024年10月16日前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坦洲分局提交《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书》时被执法人员现场查获。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处罚类别:
|
罚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中山市坦洲镇友源鞋材加工厂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2442000MA4WGC724H |
|
|
|
|
|
|
法定代表人:
|
谢淑兰
|
法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人证件号码:
|
513021********5388
|
自然人证件类型:
|
|
自然人证件号码: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伍佰圆整(¥:50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0.05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10-29
|
公示截止期:
|
2027-10-29
|
处罚机关:
|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20000073331749
|
数据来源单位:
|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20000073331749
|
数据上传时间:
|
2024-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