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沙溪执罚字〔2025〕559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以绣球小通草冒充通草销售
违法事实: 2025年7月14日,本单位收到投诉称从当事人处花费5.5元购入些许通草,却发现并非通草,而是小通草。2025年7月15日,执法人员到中山市沙溪镇隆都路96号首层1卡之一现场检查,当事人现场招牌为“桂仁堂大药房”,已取得《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现场有中药柜,最下方“通草”柜内放置中药饮片“绣球小通草”(产品批号:240901,生产日期2024.9.14,装量0.25kg/袋)。当事人以“绣球小通草”作为“通草”销售,在电子台账入库中“绣球小通草”被入库为“通草”,售价0.55元/克,2024年共售257克,共97.66元;2025年共售出55克,共30.25元。当事人共购进“绣球小通草”2袋,合计500克。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桂仁堂药品销售店(个人独资)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MAD1QKYC2X
法定代表人: 雷双凤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52628********0620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1、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贰拾柒元玖角壹分(¥127.91),合计罚没人民币贰仟壹佰贰拾柒元玖角壹分(¥2127.91)
罚款金额(万元): 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12791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0-22
公示截止期: 2026-01-22
处罚机关: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430R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沙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553474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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