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黄圃罚字〔2025〕3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中山市安通电器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集成式燃气灶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安通电器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MACHW7F62X
法定代表人: 秦利均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500382********8284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叁佰玖拾贰元整(¥11392)。
罚款金额(万元): 1.139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6-30
公示截止期: 2028-06-30
处罚机关: 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393K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黄圃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58565143E
数据上传时间: 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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