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榄综罚字〔2025〕B15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违法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经营的“小黄姜”(购进日期:2025年11月4日)经监督抽检,其镉(以Cd计)项目的实测值为0.138mg/kg,标准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镉(以Cd计)项目的标准指标是≤0.1mg/kg,涉案“小黄姜”为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食品。当事人的行为属于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情形。当事人共购进涉案“小黄姜”共10斤,含监督抽样卖了10斤,销售单价是7.98元/斤,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为79.80元,违法所得为79.80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二项
处罚类别: 罚款;其他-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小榄镇龙鸣百货店(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442000MADYNB6EXR
法定代表人: 吴丽
法人证件类型:
法人证件号码: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确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适用的行政处罚裁量等次为减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5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79.8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798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3-30
公示截止期: 2026-04-30
处罚机关: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575638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小榄镇食品药品监督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2000398142219B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