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西区(执)罚字〔2025〕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的规定。
违法事实: 经查明,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9月26日对当事人对外销售的“男中筒运动袜”(型号:25-28cm,货号:ZEL2615,商标(标称):足而乐)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并于2024年10月16日验讫,出具编号为:No.F241000041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样本的所检纤维含量项目不符合GB/T 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标准,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 另查明,当事人自2024年7月起,购进上述不合格“男中筒运动袜”对外销售,购进10盒,12对/盒,共计120对,进货价4.7元/对,销售价格5.2元/对,销售了24对,货值合共624元,获利12元。当事人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于2024年12月27日被查获。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西区朱万根百货商行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442000MA4YU12631
法定代表人: 朱万根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362426********3814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1、罚款人民币陆佰捌拾捌元整(¥688);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贰元整(¥12)。
罚款金额(万元): 0.68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12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2-14
公示截止期: 2028-02-14
处罚机关: 中山市西区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211F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西区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211F
数据上传时间: 202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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