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广东中山)_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古镇执罚字〔2025〕0804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经调查,你单位于2024年3月1日生产涉案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型号:MC-BLZD-1LROEI3W-B3),于2024年3月15日全部售出,经营货值32.5元,违法所得合计2.5元;你单位于2024年5月1日生产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型号:MC-BLZD-1LROEI3W-B3),于2024年5月15日全部售出,经营货值26元,违法所得合计2元;你单位于2020年2月28日生产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型号:MC-BLZD-I1LROE3W-B2),于2020年3月10日全部售出。上述违法行为于2025年6月17日被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古镇分局查获。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铭聪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2000MA4WP1M10D
法定代表人: 吴鑫棠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362133********5613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4.5元; 2.罚款175.5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175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4.5E-4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8-06
公示截止期: 2028-08-06
处罚机关: 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707641506F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古镇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58553660D
数据上传时间: 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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